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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博士派遣】2017年毕业研究生春季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2017-03-14 8:17 管理员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17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春季派遣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16年7月至今已毕业未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研究生,已确定国内升学的硕士研究生、已确定国内录用为博士后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培养方式为委培或定向的研究生除外。
二、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1、博士生如实填写《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附件1)、《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信息录入表》(附件2),并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2、将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博士生材料统一交至电机楼30024,材料包括:
(1)《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1份;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城市接收函或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的申请;
(4)《黑龙江省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复印件1份(需在档案馆复印);
(5)《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信息录入表》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三、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17:00前。
四、相关说明
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派遣相关通知,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如有遗漏,责任自负。